四十二卷,清聖祖玄燁於康熙四十九年(1710)命大學士張玉書、陳廷敬與翰林院官員共三十人合撰,歷時六年,至康熙五十五年(1716)成書,原名《字典》,共收四萬七千零三十五字。其編排以明梅膺祚《字彙》和張自烈《正字通》爲藍本,共分214部,又以地支分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,每集又分上中下三卷,部首與部中各字均按筆畫排列。
收釋各字的體例是:
- 以其正體爲字頭,如有古體則列於其後;
- 以歷代韻書的反切和直音注音;
- 以《說文》、《爾雅》之類與古注釋義,並以古書文句爲證;
- 如有別音別義,也要一一加以注釋;
- 如該字有別體、重文,也要列出。
另外,本書卷首有《字母切韻要法》和《等韻切韻指南》,以便讀者瞭解切音;而後是《總目》、《檢字》和《辨似》,《檢字》爲查找疑難字而設,《辨似》供辨別筆畫近似字之用。卷末附有《補遺》和《備考》,《補遺》收的是按音義可增入正集但沒有增入的字,《備考》收的是無從考據的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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